大号轻纺城 您好,欢迎来到大号轻纺城EQFC.CN !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信息发布]
您当前位置: 大号轻纺城EQFC.CN >> 商业资讯 > 详细信息
收费公路改革明确时间表 取消收费可能性不大
相关专题: 资讯频道  物流资讯 发布时间:2016-09-28
资讯导读: 收费公路改革有了明确的时间表。26日发布的《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并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

收费公路改革有了明确的时间表。26日发布的《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并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

收费公路改革明确具体时间表

收费公路改革备受社会关注。去年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

距离征求意见结束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何时正式出台,也一直广为外界猜测。

如今,改革时间表终于明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并要求“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对记者表示,明确时间表体现出官方推进收费公路改革的决心,但现在收费公路改革面临着“两难”抉择:如果停止或减少收费,债务怎么还?如果继续收费,物流成本又很高,企业诉求怎么满足?怎样解决“两难”困境,需要官方作出科学决策。

2015年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3187.3亿元。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收费公路收支缺口超3千亿元

当前,中国的收费公路总体上处于收不抵支的状态。交通运输部近日公布的《2015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为3187.3亿元,与2014年相比扩大了1616.2亿元,增幅102.9%。同时,债务规模也在扩大,与2014年相比,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净增6042.3亿元,增长15.7%。

一边是收费公路亏损和债务规模不断扩大,一边是企业对于降低物流成本的渴求,还有民众对于“钱去哪了”的疑惑和不解,多重压力和诉求下,未来收费公路改革将走向何方?不少人认为,应该取消收费政策,这又是否可行?

在专家看来,取消收费公路政策的可能性并不大。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而是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这意味着高速公路可能将长期收费。对于高速路长期收费的合理性,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在去年7月2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曾指出,通过对高速公路的功能、特点和资金保障进行的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后认为,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费”的原则,实行长期收费是合理的。

通行费标准强调“科学合理”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如果未来高速公路实施长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如何设定,是民众关心的一大焦点问题。有意见认为,基于降低物流成本等考虑,延长收费期限后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应该大幅低于现在的标准。

记者注意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并对收费标准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政府收费公路偿债期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债务规模、利率水平、养护运营管理成本、当地物价水平、偿债期限以及交通流量等因素计算确定。此外,“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收费标准,应当低于偿债期和经营期的收费标准” 。

赵坚认为,通行费标准应该坚持“用路者付费”的原则,主要参考建设和维护成本,最重要的是,各地通行费标准的调整必须要做到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如果收费公路的建设和运营的成本很高,可能通行费标准就要高一些,但这又与降低物流成本相矛盾。” 赵坚建议,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规划,避免盲目建设收费高速公路,而应多修公益性的二级公路、三级公路。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我要申请开通成为会员
本文标签: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0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