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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禁令”纺织企业小心被退货甚至提前出局!
相关专题: 资讯频道  行业品牌 发布时间:2016-06-18
资讯导读: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2016年第26号法规,要求纺织制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含量不得高于0.01%(100ppm)。法规的过渡期为5年,即从2021年2月起,不符合限量要求的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销售或进口。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2016年第26号法规,要求纺织制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含量不得高于0.01%(100ppm)。法规的过渡期为5年,即从2021年2月起,不符合限量要求的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销售或进口。

据了解,欧盟是宁波纺织品出口第1大市场,2015年出口额超过34亿美元。此次禁令将对服装、室内纺织品、纱线、织布等重点产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

宁波检验检疫局分析说,此次新规对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过半产品将面临被淘汰风险。NPE是纺织行业最常用的洗涤剂和染色助剂,占我国市场份额的80%以上。目前市场上将有超过50%以上的纺织产品将无法达到欧盟NPE限值要求,其中在印染、皮革、化纤类等企业尤为突出。

生产和检测成本将大幅提升。为符合欧盟新法规要求,生产企业需对煮练、漂白、染色等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工序复杂、参数调控难度大,导致企业成本上升。同时,原料和检测成本也需增加10%至30%以上。

部分纺织企业将提前出局。虽然欧盟给予了超过5年的过渡期,但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已有部分欧盟客户要求我纺企使用新版指令进行产品检验,指令实际实施时间大大提前,部分产品将面临提前被淘汰的威胁。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

要密切关注并跟踪NPE新规的进展,了解该禁令的具体内容,主动制定详细的应对策略;利用法规的过渡期,改进生产工艺,做好NPE替代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水平;同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采购原材料的质量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出口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的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


来源: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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