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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相关专题: 资讯频道  资讯频道 发布时间:2008-12-18
资讯导读:  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国家调整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近日,财政部、发改

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国家调整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近日,财政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目录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大力支持汽车、轻工、纺织、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发展,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该目录是执行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录包括842个条目,本次调整涉及276个条目,约占条目总数的1/3。其中新增36个,税号调整167个,设备名称变更41个,技术规格调整79个。新目录中新增36个条目主要包括两部分设备:一是此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精神,对农业机械、石化、煤炭综采、输变电设备等国内已能生产的重大技术装备补充到新目录中;二是近年来国内已能满足需要的设备,如港口机械、飞机装载设备、测量仪器、数控装备等。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的主要原则是:一是支持企业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二是鼓励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置国产设备,促进装备制造自主化;三是尽量兼顾装备使用部门和装备制造部门的利益诉求。

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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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进口 政策解读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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